
(一)、宜之解 宜者,适、当也。宜和人就是要做适宜之事,主适宜之理。所谓适宜之事,乃“宜世之事,宜人之事,宜己之事”也。 简言之曰“三宜”之事。 所谓宜世之事,即合乎世事,顺应潮流,有益于世之事也。此之谓宜和之于世界之大环境也。 所谓宜人之事,即合乎人心,顺应人意,有益于他人之事也。此之谓宜和之于广大之伙伴也。 所谓宜己之事,即合乎自身本意,顺乎自身心境,有益于自身利益之事也。此之谓宜和之于自身之理想信念也。 以上“三宜”,等量齐观,不可偏废。惟以“三宜”为取舍之鉴,方是宜和人之最高行为准则,宜和方可立世长久。 (二)、和之解 和者,温、恭也。宜和人就是要树温、恭之念,立温、恭之态。所谓温、恭之念, 乃“和谐之念,和睦之念,和衷之念”也。简言之曰“三和”之念。 所谓和谐之念,即要时刻意想使自身与世事和谐。 所谓和睦之念,即要时刻意想使自身与伙伴和睦。 所谓和衷之念,即要时刻意想使自身与公司同仁心性统一、共赴理想,为实现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人生价值而和衷共济,不遗余力。 以上“三和”,首尾一贯,不可或缺。惟以“三和”为思维定势,方是宜和人之最高思维准则,宜和方可行运久远。 (三)、宜和之魂 “宜”、“和”融合,内蕴善良之意。善良乃宜和之魂。无善良则无宜可谈,无和可求。故宜和人当以善良为道德背景,时刻以是否善良为自我道德修为和自我约束的尺度。既为企业,当然要以求利为目标,但在宜和人的字典里,决不允许有唯利是图之思想,正所谓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。宜和求利之道即是:利从宜中求;利从和中求;利从善中求。反言之,凡不宜、不和、不善之利,即使是一本万利、无本万利,宜和人也绝不求之。 要之,行事唯宜,处世唯和,修德唯善,乃宜和人所应孜孜以求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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